日前,云南出臺了《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經營性高速公路定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制定了2013年1月1日以后建成通車的經營性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,即普通路段基本費率不超過客車0.5元/車公里,500米以上橋梁隧道基本費率不超過客車1.4元/車公里。
根據《通知》,2013年1月1日以后建成通車的經營性高速公路收費標準的定價機制為,按照“一路一測、橋隧分開、還本付息、投資回報”原則,綜合考慮2013年1月1日以后建成通車的經營性高速公路建設投資、貸款額、車流量和經營成本等因素制定收費標準。普通路段基本費率不超過客車0.5元/車公里,貨車0.09元/噸公里,500米以上橋梁隧道基本費率不超過客車1.4元/車公里,貨車0.23元/噸公里。據悉,每一條經營性高速公路收費標準,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交通運輸部門審核,報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