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車網(wǎng) 轉載】
湖北省交通廳傳出消息,《武漢市貨運車輛超限運輸治理辦法》于10月1日起施行。辦法提出,不僅要處罰超載貨車司機,更要處罰為車輛超標準裝備貨物的貨運源頭單位。
取消二級公路收費后,普通公路超重超載車輛急劇增加,給普通公路橋梁安全運行帶來極大隱患。該辦法立足武漢市實際,提出不僅要處罰超載貨車司機,更要處罰為車輛超標準裝備貨物的貨運源頭單位,將治超從司機轉到其所屬的貨運單位,對違規(guī)單位進行處罰,并對已經(jīng)上路的超載貨車監(jiān)管,實行卸載、分裝等措施。
源頭治超不是最佳藥方
又是一條針對超載的新聞。針對這一頑疾,各方都在絞盡腦汁尋找良方。
武漢的這一做法就是所謂的源頭治超,而源頭治超并不新鮮?!豆钒踩Wo條例》就對此進行了規(guī)定:煤炭、水泥等貨物集散地以及貨運站等場所的經(jīng)營人、管理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不符合國家有關載運標準的車輛出場(站)。武漢的措施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對貨運源頭單位的處罰。
源頭治超可以將超載杜絕在配貨環(huán)節(jié),但此舉可能帶來的一個負面效果則是給運價帶來影響。一方面,若源頭治超執(zhí)行到位,超載從根本上得以杜絕,那么由于單車運量減少,運力供小于求,運價就會上漲。若源頭治超工作不到位,甚至出現(xiàn)哪家物流公司關系過硬就能獲得超載“豁免權”,那就會導致各個物流企業(yè)的收益不均。然而從另一角度來說,當前物流市場頗為平淡,貨源量下降,運輸企業(yè)競爭日益激烈,運價在低位徘徊,即使單車裝貨量減少,也不見得就能提高運價。
可見,在對超載超限開展治理工作時,需要從整個鏈條上進行分析,單方面著手只怕會適得其反。